(一)技術說明
1、發(fā)光部分符合國家標準《LED主動發(fā)光道路交通標志》(GB/T31446-2015)的技術標準。
2、工藝說明:標志版面由LED發(fā)光管組成停車線、邊緣線、箭頭圖形,通過控制模塊調取信號燈燈色狀態(tài),在標志版面形成動態(tài)三種狀態(tài),動態(tài)引導待轉車流通行權限。
3、標志連接結構件依據國家標準GB/T23827《道路交通標志板及支撐件》相關要求,逆反射材料執(zhí)行國家標準GB/T18833《道路交通反光膜》。
4、發(fā)光標志四周封裝采用鋁合金型材,轉角采用圓弧彎頭連接,標志整體厚度≤60mm(不含背板扣件),防水防塵措施等級符合IP55要求。
5、標志版面的LED安裝圓孔采用激光數控設備打孔,圓孔直徑規(guī)則規(guī)律無偏差偏位,打孔處反光膜邊緣應平滑整齊無毛刺。
6、單粒LED在額定電流時的法向發(fā)光強度:紅色≥5000mcd;綠色≥3000mcd;白色≥6000mcd;LED半強角θ1/2≥12.5度。
7、控制方式(信號燈為先直行后左轉控制模式)
(1)狀態(tài)01——直行綠、左轉紅時:停止線為紅,邊緣線為白色、箭頭為動態(tài)綠色,示意車輛可進入等待區(qū);
(2)狀態(tài)02——直行紅、左轉綠時:停止線關閉,邊緣線為白色、箭頭為動態(tài)綠色,示意車輛可以從等待區(qū)左轉;
(3)狀態(tài)03——直行紅、左轉紅時,全部發(fā)光單元關閉,僅告知本車道有待轉區(qū),但需等待發(fā)光引導;
8、視認距離:夜間動態(tài)視認距離≥210米,靜態(tài)視認距離≥250米。
9、接電取線:
(1)信號控制線:直行紅燈線、直行綠燈線、左轉紅燈線、左轉綠燈線,4火1零;
(2)控制電源線:信號機不間斷電源線,1火1零,零線可共用。
10、根據使用環(huán)境條件,防雷、防觸漏電保護裝置,接線電纜無裸露,制造商標識清晰。
11、標志整體重量≤18KG /㎡,標志設計使用壽命7年。
(二)產品參考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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